關於應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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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應酬

Published 將近 2 年前

香港的中至大型律師樓不少都以內地客戶為主要收入來源,就算服務的不是內地客戶,那些客戶也很可能是在跟內地人談生意,基本上接待內地客人可謂無可避免。疫症期間雖然少了交際應酬,但放寬後這種應酬又開始多起來了。而我近來亦出席了一個飯局,那一天,人類終於回想起曾經被應酬支配的恐懼...

先戴個頭盔,國家的恩典有如滔滔江水,領導的教誨都是金石良言,我沒有一刻不感激,沒有一剎那不緊記,所以我是很樂意接待內地客戶的,請繼續用人民幣狠狠地掌摑我。但那種喝酒文化真的太傷肝了... 我本來以為這是上一代的文化,可惜還是傳承下來了。坐下來先上兩支紅酒,每人倒半杯後再拿出一瓶02年的茅台;如果不知道02年的茅台多貴,你Google一下就看到了,一小杯就等於我一個午餐的價錢。

一開始還好,但其中兩個喝醉後就開始不斷向其他人催酒。稍為認識我的都知道我喝一杯就醉而且會恰眼瞓,就在我滿臉通紅努力忍著睡意的時候,其中一位客戶的朋友還是會指著我杯中的酒說「X律師怎麽了,是不是要打包?幫你打包!」然後客戶又跟我老闆說「喝酒很開心呀!我不跟不喝酒的人做朋友的!」 更跟我們說他們是就著我們才喝這麼少,平時在內地宴客都要排出所有種類的酒,紅酒白酒黃酒茅台威士忌等等讓客人隨意挑,要我們下次賞面再出席。

幸好酒樓10點就要關,我才有餘力打直走出門口。雖然菜餚應是該中菜廳內最好的套餐,走的時候還送我們每人10張City Super $100現金券,但我還是不期然會想:你這樣花數萬元請我們吃飯送禮還不如直接當律師費付給我好了。不過平心而論,如果沒有這種催酒文化,內地客戶不少還是挺好處理的。只要小心不讓他們放飛自我就能妥妥地收到大把鈔票?,就我個人經驗而言比不少香港人疏爽多了。而如何處理內地客戶放飛自我的這種「踩界文化」就是另一個話題了,下次有機會再淺談。等等,這次貼文好像又跟法律沒什麼關係?罪(醉)過罪(醉)過... 大家就當是一個醉酒佬隨手寫的一篇文吧,下次再聊法律的事,我先睡了...

如有法律問題可私訊我們!我們會盡力給你一個方向,希望可以幫你踏出解決問題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