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識

關於和解保密協議

關於和解保密協議

大約 2 個月前

近來養了貓很開心,常常會想回去看他抱抱他,換糧換水剷屎也覺得很享受,說實話有點意想不到;原來剷屎也真的挺有趣!這跟我的題目有什麼關係呢?因為這次的事主是一名獸醫,他為一隻貓進行絕育手術兩天後小貓過世了,結果和貓主人發生糾紛。前面說一說我喜歡貓是為了戴頭盔,我也很喜歡貓但作為法律從業員就要客觀地分析事實。 一般進行手術前寵物主人也需要簽署所有相關的風險同意書...

關於委聘律師樓

關於委聘律師樓

2 個月前

近來的諮詢中一位事主涉及一宗相對簡單的刑事訴訟,他跟我說現正委聘某位朋友轉介的律師行,開價好幾萬元;如果對比一般的報價可能高出1至3倍。一開始我還以為他是被當水魚劏了,但問清楚他的代表律師行原來是香港50大行之一的英國律師行,那就沒什麼好奇怪的了。那位事主大概也不是什麼富貴人家,我想他的朋友應該不是故意轉介這麼優秀的律師行給他的,但身邊若只認識這麽優秀的律師...

關於高成數按揭

關於高成數按揭

2 個月前

近來偶然看到有消防員將申請了高成數按揭保險的物業用作出租,被廉政公署起訴並被判監10個月。其實這也不是個別例子,回想五月的時候也有一位地產代理,在類似的案情下被判監16個月,更被充公了租金利益100萬元。不看由自可,一看嚇死我,打開廉政公署的新聞公告網一看,又有另一單是今年10月4日起訴的,一名保險代理以$998萬買入住宅物業後向銀行申報與兒子自住,從而獲批...

關於窺淫罪(下)

關於窺淫罪(下)

3 個月前

接續上篇所述,《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於2021年10月8日刊憲生效。修訂條例增加了以下刑事罪行: 窺淫罪:處理偷窺和偷拍行為 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處理「影裙底」及「高炒影胸」等行為。 發布窺淫及非法拍攝所得的私密影像罪。 未經同意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處理受害人曾經同意拍攝,但沒有同意發布的情況,例如色情報復。 以上所有罪行的最高刑罰...

關於窺淫罪(上)

關於窺淫罪(上)

3 個月前

這次找來其中一位會替我接Legal Lunch預訂的刑事律師,他跟我分享了有關「窺淫罪」的前世今生,我聽後覺得很有用所以就拜託他幫忙寫出來,我只作一點潤飾就post出來了。所以如果大家覺得內容有錯或是對比之前不好笑了,不用客氣隨便留言寫出來,讓哪些做刑事的總是趾高氣揚的律師受受挫折。 首先要說一說為什麼會有「窺淫罪」呢 ?這是為了填補關於偷拍一類淫褻罪行的...

關於離婚

關於離婚

3 個月前

諸多種類的法律訴訟中,最令我有感觸的往往是離婚訴訟。當初二人宣誓要不離不棄是多麼浪漫、多麽容易,但現實生活不是迪士尼故事,不會總是Happily Ever After。誰對誰錯往往說不準,所以法庭的著眼點也不是這段婚姻中誰做得比較錯,而是希望能儘量公平分享婚姻資產,同時保障雙方離婚後的生活品質,將傷痛減少。 而離婚爭執中較常見的就是關於婚姻居所的瓜分。香港...

關於調解

關於調解

4 個月前

我是一個不喜歡打官司的律師,總是覺得如果某件事要以訴訟解決,其實開始的時候雙方都已經輸了。輸時間、輸律師費,還輸了控辯雙方的感情。所以我對調解情有獨鍾,念法學士時畢業論文寫的就是調解,也有考取註冊調解員資格。 近來一次legal lunch就是有一位僱員跟僱主產生勞資糾紛,起因是雙方對合約的解讀有所不同。就我看來僱主的理據應該稍強,真的告上勞資審裁處僱員的...

關於產假

關於產假

4 個月前

今天跟朋友討論過男女收入的分別,據各大求職網站的民調指出香港普遍而言還是男士收入比女士高。歸究其原因就想到其中一個可能性是因為產假。生育的主要年齡是25至35歲,一個四人家庭的話即是母親需要分別在2年懷孕,每次有14個星期產假的話加起來就有28星期,足足半年不能工作,而且還未考慮懷孕時工作的生理及心理負擔!在事業黃金期有最少一至兩年的時間工作能力大打折扣,發...

關於案底

關於案底

5 個月前

被警察拘捕而又自知有罪的人大多會問一個問題:「咁我會唔會留案底㗎?」 尤其是移民潮下,擔心有案底影響移民審批的人愈來愈多,所以今次就簡單討論一下什麼叫「案底」。其實香港法律並沒有一個關於「案底」的定義,所以基本上只能反向推論何謂案底。坊間普遍認知有案底就不能拿到《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 而無法拿到良民證就會直接影響移民審批,所以我們可普遍定義...

關於投資移民

關於投資移民

5 個月前

移民熱潮有增無減,身邊很多朋友不是移民就是在計劃移民的路上。雖然我因為父母長輩均在香港所以完全沒有移民打算,但身邊朋友以致客戶都有跟我討論移民安排所以多少知道一點。但我想說的不是怎樣成功移民,畢竟選擇太多說好幾篇也說不完,而且我也肯定沒有一些移民專家說得詳盡。我想說的一些可能會出現的陷阱,特別是投資移民。 在我看來,投資移民是一個頗具風險的移民方式。將一筆...

關於律師信II

關於律師信II

6 個月前

承接上一則帖文,那是否事無大小也應該以律師信作為第一步呢?可能有些律師是這樣認為的,但我卻不這麼想,特別是當追討金額過低的時候。要知道小額錢債有一個特點,就是不允許律師代表出庭也不鼓勵律師干涉,即使勝訴也不能追回律師費。這可能是想防止控告方濫報律師費用,也可能想防止其中一方因較有資本聘請律師而恃強凌弱。 就拿上一則帖文作例子,那間教室向學生出具的律師信只追...

關於律師信I

關於律師信I

6 個月前

上次Legal Lunch的諮詢者收到一封律師信,內容大致是某學校一個教練辭職,還帶走了跟他上課的學生,而那位諮詢者就是其中一位懷疑被教練帶走了的學生。諮詢者表示學校不分青紅皂白寄出了多封律師信給這位教練不同的學生,警告學生需繳清待付的學費,還要額外負擔上萬元的律師費。姑勿論誰對誰錯,出封2頁紙的簡單律師信就要對方負擔額外一萬元的律師費,而這封信還可能是量產...